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关于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厨房设备购销合同。
一、厨房设备名称(详见销货清单)
二、厨房设备总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三、厨房设备质量要求:
1、厨房设备产品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详见销货清单)
2、乙方提供的厨房设备(包括零部件)并负责安装。如工程进度发展变化或自然灾害,必须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3、乙方对所供的厨房设备提供一年半的免费保修期,(人为造成除外)并责任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维修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加收人工费)。
四、交货数量:
按照(详见销货清单)。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定交付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将在3日内将所提供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对厨房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工作,所供产品运输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
1、本合同中厨房设施开始安装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来现场安装,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在供货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因甲方工程进度延误除外)。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对厨房设备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设备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设备,否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3、厨房设备进行验收,应按照明细上的名称、型号、数量验收。
4、乙方对设备保修一年半(使用不当或损坏除外),保修期以验收期起,并长期提供有关设备的配件和维修服务,以及设备保养技术咨询服务。
七、货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现金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总货款的30%;部分厨房设备送到甲方场地后即付总货款的30%款;厨房设备安装调试以后即付总货款的30%;验收合格两个星期后即付总货款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厨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不符合销货清单内容,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除非场地要跟甲方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2、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支付货款,否则出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深圳市人民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依法就办公家具的购销协议如下:
一、产品:
办公家具一批,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合计详见附件(报价单)。
二、合同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元,最终以实际数量核算。大写:*元整。
三、价格条款含义:
本合同的单价及总价包含:装卸、运输、包装、安装、税金等费用。
四、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通知于年月日前安装完毕
五、结算方式:
1、在乙方货到现场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70%到货货款,剩余货款在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结清。
2、乙方完成安装后当日内,甲方必须执行验收程序。
六、售后服务:
一、在5个月保修期内,对产品自身质量问题的产品或零配件进行免费维修、更换。每年定期派人回访,检查产品的质量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客户如出现布局调整或搬迁,本公司提供设计指导及拆装的现场指导性服务。
三、对因外来意外因素或客户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产品或零配件损坏,本公司提供维修服务,在合理范围内酌情收取零配件等维修费、材料费、人工费及运输费。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
2、若乙方已按规格、尺寸、颜色、材质进行生产,而甲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更改,由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3、若乙方提供之货物未能符合甲方原定的品种、规格、尺寸、颜色、材质,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当重新交付货物,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价款1%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货款中扣减;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就相关货物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相关货物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八、附件报价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九、本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即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甲方经办人(签字):乙方经办人(签字):
签订日期:
第一条 商品名称(请您认真阅读以下内容,确认所填报的规格、材质、颜色后再签字。对订购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以免发生纠纷。)
第二条 设计及设计更改:
(一)卖方需要实地测量的,测量时间为:_________;
(二)卖方设计方案及相关尺寸经买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附件及双方履行合同的依据;
(三)设计方案确认后不得单方更改,更改方案造成的延期责任和费用由更改方承担。
第三条 交货及安装:
交货方式:(送货/送货安装/买方自提);送货时间:_________;交货地点:_________;选择送货安装方式的,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安装条件。
第四条 验收及三包责任:
对于商品的数量、规格、颜色与约定不符及有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换货或补足;对于其他质量问题要求三包的,按国家有关三包规定执行;国家无三包规定的,对于内在质量问题的包修期限为_________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但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自交货之日起两年内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条件换、退货。
第五条 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价款。
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_________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设计出图认可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迟延交货或提货的,每超过一日向对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卖方迟延交货超过_________日的,除按前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已支付的定金,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可要求卖方双倍返还;
(三)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 卖方撤离展销会或市场的,由展销会和市场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偿责任;市场主办单位承担责任之后,有权向卖方追偿。
第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_________人民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卖方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主办单位(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需方):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数量、价格
1.1 产品清单
产品名称品牌规格(mm)数量(樘)单价(元)总价(元)备注
合计元
备注产品数量以甲方最终要货量为准,总价最终按实际供货量×单价作为结算价。
1.2 该价格为固定价格,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
1.3 产品价格中包括产品的制作、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嵌缝(含嵌缝材料如聚氨酯发泡剂、胶水等)、检验报告、税费等所有费用。
1.4 技术资料
本合同标的物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建筑图纸、土建参数、门洞尺寸、开启方向等),由甲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盖章后有效;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去现场复核的责任,并将确认盖章后的复核结果提交给甲方。
第二条 交货地点
2.1 乙方应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交货地点(1.4中提到的地点)卸货,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货物的卸货、保管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场地。
2.2 产品在到达甲方所要求上述地点交货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办理,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第三条 交货时间
甲方在乙方交货 日前,须以书面通知乙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货物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地点的要求;乙方在双方确认技术参数、图纸且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日内交货至甲方工地。
第四条 产品质量要求
4.1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包括并不限于门的品牌、类别、级别、生产厂家、执行标准、规格型号、材质、颜色、门面钢板厚度、门框钢板厚度及配备的五金配件必须完全符合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的要求,乙方在交货前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对产品全面检查、测试。
4.2 乙方必须保证所供产品必须达到或超过的国家、行业标准。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提供样品供甲方封样,乙方确保所供的产品必须与封存样品质量一致。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5.1 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以书面形式发送《发货确认函》给甲方,通知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产品型号规格、数量以及场地的要求,甲方须在收到确认函后 日内给予答复,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发货,甲方逾期不作答复的,则视为默认同意。
5.2 产品到货时,包装必须完好无缺,产品包装要求包括规格型号、产品种类、数量等,货物在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前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3 到货后,甲方负责组织工程监理方,会同乙方到现场进行验收,清点货物数量及验收货物质量,若货物数量与清单数目不相符,货物有丢失或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补齐货物。届时,乙方实际交货时间以最终补齐货物时间为准。参与交货验收的单位在货物清单上共同签字,并填写交货验收合格证明,此合格证明仅为乙方交货的凭证。甲方、监理的上述验收行为不作为乙方产品是否合格的最终依据,若乙方的产品经送检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仍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4 乙方产品若在安装、竣工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仍应当承担产品质量的责任和义务。
5.5 交货后,甲方提供产品存放地点,乙方或其委托的安装承包方保管货物,货物如有丢失或损坏的情况,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6 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交产品合格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报告和记录等相关单证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验货物。
第六条 安装配合及安装后验收
6.1 安装过程中,乙方应当服从工程总承包方的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对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施工过程中的用水用电,乙方根据计量和收费标准向工程总承包方交纳全部费用。乙方施工时应严格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律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施工期间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违法和安全事故(包括并不限于给甲方、乙方或第三方的人身造成损害或财产造成损失,以及甲方因此被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
6.2 甲乙双方认为已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应当在 日内安装完毕。
6.3 乙方确保通过质监、消防等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未能通过验收所发生的所有风险与损失。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安装完毕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乙方负责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报告,甲方组织监理方、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
6.5 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填写验收合格交接单,办理相关的移交手续。移交后出现损坏、划痕、缺配件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方式
7.1 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 元)。履约保证金用以保障乙方的交货期限、施工工期、产品与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若乙方按照合同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后 日内,甲方无息返还。
7.2 货到工地现场并经甲方、监理方的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至该批货款总额的 %;安装完成并经相关部门(如有需要)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至本合同款总额的 %;余款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 年(自交房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 日内无息返还。
7.3 每期付款,乙方必须提供等额合规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地推迟付款时间。
第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8.1 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变更通知后给予配合。若合同变更后,双方应当重新确定交货期。
8.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非法定事由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须向另一方偿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双方必须完全履行本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2 乙方逾期交货的,须每天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未供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作为违约金。
9.3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发货或者提前到货的,甲方有权拒验货物,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9.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逾期每日按欠款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9.5 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约定执行。
9.6 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逾期交货或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偿换货或整改;同时,还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或未通过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 %作为违约金。若乙方逾期 日未补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第二次仍没有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所有已收款项,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产品保修约定
10.1 质保期自甲方交房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为 年,质保期内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全部维修和更换等费用,超过质保期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取材料费、维修费。若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此承诺不能兑现,乙方将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作为违约金。
10.2 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的通知后,应及时作出响应,锁具问题2小时内解决,其他问题24小时内解决(乙方服务电话: )。
10.3 当乙方在确属产品质量问题而未在约定时间解决的情况下,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公司)有权委托第三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0.4 当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质保事项或不能满足处理质保问题时,乙方应当补足。
10.5 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或物业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礼貌,工完场清。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应当向甲方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解决。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乙方承诺并确保自己与所派人员均具备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施工资质;否则,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
12.2 以下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一:门的图片和技术参数;附件二:易损件价格清单;附件三:乙方售后服务体系;附件四:乙方售后服务承诺。
12.3 甲方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招标答疑、乙方投标文件、招标议标期间的往来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企业规范、标准、产品说明书(包括规格、质量、检测依据及结果、原材料产地、货物产地、包装、使用功能、验收方式)、图纸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各文件不一致之处,质量标准以较高的标准为准,其他的以形成在后的为准。
12.4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12.5 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12.6 本合同双方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自发件后 日视为送达,如有变更,须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所用空调系统,并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完成的相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乙方供应、安装设备、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价款详见合同附件一。本合同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 元),乙方按双方确认的方案图(详见附件二)完成空调系统安装,本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即为甲方实际应支付的结算总造价;如因甲方变更方案导致安装工程量发生变更的,则在包干总造价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去变更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后即为结算总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安装工程量造价=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附件一中约定的安装费用包干单价。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方案,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导致工程量减少的,减少的费用甲方有权从包干总价中扣减。
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式计算的结算总造价已包含人工、设备、材料、货物运输及装卸费、机械、措施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乙方为完成合同项下约定义务所需要支出的一切费用。
二、质量标准:
1、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空调为 原厂生产的合格、全新产品。乙方应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否则因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格力空调设备整机(含管线)保修x年,其中压缩机保修x年。保修期均从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保修事项(不可抗力及人为损坏因素除外)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维修,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维修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保修期满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材料成本费用。
三、产品的送货及安装:
1、交货及安装时间:
(1)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第1款约定的预付款至乙方账户后 日内,乙方将设备材料全部运送到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2)待接到甲方安装通知后 日内乙方完成合同项下全部空调系统的安装、调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组织验收的时间不计入工期)。
(3)如设备材料安装过程中出现以下合同约定工期延误的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提供工作面及施工条件的;
②、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达到8小时以上的;
③、因甲方原因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10%,并对关键工序有实质性影响的;
④、不可抗力;
⑤、因与其他施工队交叉作业造成的停工。
出现以上工期顺延情况的,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甲方办理签证手续,否则甲方不予延期。因上述情况延误工期,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后,则不再承担乙方窝工、停工费等费用。
2、交货及安装地点: 。
四、 交货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运送产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至甲方指定位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产品验收:
1、产品安装完工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七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验收资料;如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三日内更换合格产品、整改完成,并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及由此增加的费用。如甲方逾期不组织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产品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产品在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损毁、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支付乙方预付款人民币 元整(¥ 元);
2、全部空调系统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元整(¥ 元)。
3、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甲方的付款期限自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且乙方按约定提供付款申请及足额之日起计算,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的,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
货款以转账形式支付至以下账号:
账号全称:
开户行:
账 号:
七、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2、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将设备送达甲方工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
3、乙方应负责免费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维护的培训。
4、乙方委派驻现场人员: ,联系方式: ,与甲方对接工作。
5、甲方负责提供空调室内机的动力电源,室内机到室外机的控制电源及连接电源线由乙方负责施工完成。
6、甲方如更改安装方案应事前书面通知乙方,由此增加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7、如需要预埋铜管的,乙方负责凿好预埋铜管的沟槽并完成铜管安放。
8、设备安装完毕后,乙方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整机运行调试。
9、乙方提供风口尺寸给甲方,由甲方与装修工程队协调开相应的风口,以便于乙方安装相应的风口设备。乙方不再支付开风口的费用。
10、乙方在施工中注意安全生产,应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乙方需按国家规定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还须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时应作到文明施工,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服从部门有关管理和规定。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逾期每日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付款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或完成安装工程的,逾期每日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迟延交货或迟延完成安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金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迟延供货或迟延完成安装超过五日,或乙方安装完成的空调系统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自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10内仍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未能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通知后三日内付清上述款项,否则逾期每日甲方有权按乙方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四计收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中双方确定的地址为邮寄地址,传真和邮寄均是送达方式。
2、按照本合同中确定的地址和传真方式送达的文件均视为对方已收悉。
3、如一方需要变更必须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十、 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交货地人民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二份,均具同等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器采购安装合同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酒店改造项目电视、空调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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