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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委托合同(4篇)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律师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管东平律师担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应依照法律维护甲方合法权益,所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应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乙方指派的律师必须对委托事项认真负责,尽忠职守,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下列第

  1、调查取证

  2、申请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帮助

  5、刑事辩护

  6、本案一审项工作

  7、本案二审

  8、申请执行纠纷一案,聘请乙方律师担任该案代理人,现经双方协商一致,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件事实,提供本案有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有权终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如无正当理由解除委托合同,所交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交纳律师代理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元于月日之前支付。

  五、甲方选择的收费方式确定后,无论乙方通过何种途径(包括诉讼或非诉讼)为甲方追收回债款或维护了甲方的合法权益(即不限于执行,包括债务人主动还款等),均应视为乙方已完成了甲方所委托的工作,甲方应按双方商定的收费方式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至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完结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师委托合同

  _________律代字_________第_________号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律师委托合同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一案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后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代理此纠纷。

  一、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包括代办仲裁或诉讼(起诉、上诉)立案手续、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或诉讼请求,代为参加调解、和解,签署相关协议,代为提起诉讼(起诉、上诉、反诉)、代为强制申请执行、代领执行标的、代为申请财产保全、代为提交、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和案件材料、代为出庭陈辩等;

  (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代理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止。

  三、联系人:

  甲方指定为其联系人,授权其负责与乙方联络,提供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转达双方的意见与要求。甲方更换联系人须及时通知乙方,联系人户籍地址即为甲方有关文件的送达地址,乙方一经邮寄即视为甲方妥收。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代理权限内,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勤勉履行代理义务。

  (2)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和其他费用。

  六、变更承办人:

  若乙方指派的律师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指定本所其他律师履行职责。如甲方对乙方另行指定的律师有异议,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

  七、代理费:

  根据《_________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双方约定,甲方按以下第1及第3项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

  (1)甲方须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____元。

  (2)以计时方式计取律师代理费,计费标准为每小时_____元。计时收费的最小单位为一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费。

  (3)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缓收律师费元(元整),该费用在甲方与争议方解决争议当日一次性支付,无论甲方通过与争议方调解、和解、判决、裁决、裁定、强制执行、撤诉、争议方主动支付等任何方式解决争议,甲方均需立即支付,逾期支付该律师费的,需按每日百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付清之日。

  八、代理费的支付方式:

  甲方须于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足额支付全部代理费。

  九、其它费用:

  (1)因案件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交通费、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诉讼费、执行费、各种申请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2)异地办案所需差旅费、通讯费等由甲方预付,按实际支出多退少补。

  十、代理费的特殊处理: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决定不起诉或撤诉、对方当事人决定不起诉或撤诉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二)其他甲方已解决争议获得争议方支付款项的情形,甲方仍需依约付费:

  十一、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若甲方未于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工作或提供法律服务或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的费用不予退还,且有权追索甲方未交的全部律师费。

  (2)本合同生效后,如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尚未收取代理费的,甲方应足额支付;

  (3)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将已收取的代理费退还甲方。

  十二、特别约定:

  (1)对于甲方委托事项,若因甲方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提供伪证或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2)甲方委托事项所需证据材料,乙方只留存复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第三方如需使用该证据材料,由甲方或其联系人亲自向其提供。

  (3)甲方坚持不正当甚至违法的要求,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费不予退还;(4)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反诉、上诉、申诉、执行、财产保全而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损失,与乙方无关;

  十三、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选择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律师委托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邮编: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一案的 审代理人。

  第二条代理权限

  经双方约定,乙方的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二)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三)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四)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双方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充分考虑以下因素的基础上,乙方收取律师代理费。

  (1) 耗费的工作时间;(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 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 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二)经协商双方同意律师费数额为: 元整 , 乙方应出具正式。

  (三)支付时间及方式: 。

  乙方账户:

  账号:

  开户行:

  第六条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二)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应当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代理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服务。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的。

  第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一)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二)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三) 乙方代理的案件在诉讼中、诉讼外当事人达成和解的;

  (四) 委托事务办理顺利,迅速完成委托事务的;

  (五) 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未通知乙方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原告时,经乙方律师立案后,开庭前甲方决定撤诉的;

  4、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裁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律师各执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邮箱、传真电话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特别约定

  1、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经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甲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已经全部阅读并知悉合同内容,本合同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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