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新乡市新瑞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经营放射性同位素做出的专门规定,鉴于乙方完全具备法律法规要求的进口放射性同位素的资质条件,且该方承诺依法办理相应的进口业务。双方基于上述共识,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Kr-85放射源(以下简称“源”)的进口业务,用于相关设备。
第一条 源的规格与价格的确定
具体见附件A:产品订单
第二条 交易方式和流程
1 甲方应于本合同成立后5个工作日内先向乙方付清购买源的所有款项。
2 乙方收到货款后,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规格和价格于指定时间内向生产厂家购买源。
3 乙方负责安排发货:
3.1 乙方应在合同成立之后30个工作日之内安排发货事宜,甲方协助乙方完成准购、办
理进口许可证,报关、卫检、提货及发货。合同成立之日特指完成准购和办理进口许可证之日。
3.2 下列情形下乙方发货可以不受上述“3.1”条所述30个工作日的:
A如果甲方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源的货款未按合同规定到帐,则乙方发货到甲方的时间不受合同约定的。
B 乙方向位于、青海等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交货时间不受上述30个工作日。
3.3 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向环保局申办准购批件事宜,甲方负责收到源后向当地环保机关
申报备案。备案手续可向乙方和当地环保机构咨询。
3.4 乙方发货方式的选择:
3.4.1 乙方主要采用铁路和空运两种运输方式;
3.4.2 对于客户要求送货上门服务的,需要先经乙方确认,方可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汽车运输是指由乙方派认可的车辆将源送货上门)。
3.4.3 乙方不提供未经乙方许诺核实的任何地点的送货上门服务,地区、青海、
等边区地区如需送货则需特别申请,时间和运输价格均需根据情况变化双方协商后确定。
4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已经发货的通知后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准备。
4.1 如果收货情况有所改变,甲方应于乙方发货前48小时内通知乙方。
4.2 如果甲方未履行上述“4.1”条所规定的通知义务,乙方的发货视为正常发货,由此造
成的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及时交付货物。
1.2 甲方有按规定验收货物的权利。
1.2.1 如因源泄露、源的活度小于应有活度的15%或其他原因导致货物到达甲方后验收不
合格,鉴于源本身有半衰期,应由乙方负责办理更换事宜,代理费用由双方另立合同。
1.2.2 乙方备货时间以甲方OTR书面发出的备货通知为准。
1.3 甲方有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的义务。
1.4 甲方有及时验收货物的义务。乙方在发货后15天内,如甲方未对货物质量、数量提
出异议,则视甲方已经收到货物且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
1.5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在达到使用期限或其他原因不再使用后,IV、V类放射源应由甲方至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回收处理。
2 乙方权利义务
2.1 合同成立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首先向乙方交付货款。
2.2 付款方式:甲方应将付款(电汇)到乙方如下帐户:
Beneficiary’s name:
Bank’s name:
Account No:
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完成准购和办理进口许可证之日后六个月。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此前已履行的合同不受影响。
3 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已完成的,合同终止。
第六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采取以下第
(一) 种方式解决双方争议:
(一)双方均有权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双方可以向 提起诉讼。
第七条 附则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补充协议加以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笔记本电脑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笔记本电脑,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笔记本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笔记本单价为_____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
3、付款方式
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于甲方在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清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
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_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____________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____________日之后____________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_收取折旧费用,____________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单方面对于售后的承诺:
(1)保修一年。在此期间甲方不需要承担保修的任何费用,但必须备份好自己硬盘里的数据,乙方对于文件的丢失概不负责。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情况下,除人为原因外,甲方需要承担笔记本电脑送到厂家售后部门的费用,一般为________________元。
(2)特殊情况除外。但以上保修都是在所购买笔记本电脑的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内,如果厂家的保修范围之外的损害,请甲方自行向厂家进行协商,乙方会尽最大努力保证甲方的利益。
(3)乙方只负责有质量问题的机器的售后服务。
(4)甲方自行升级bios请自己承担风险,即不负责对甲方自行升级bios所导致的机器任何非质量问题相对应的售后服务,升级bios请勿更改机器序列号等信息,否则导致的得不到售后服务,也不负责保修。
(5)个人更换配件的机器,只对机器上的原配部件负责保修,如果因为更换的配件导致原配件损坏的不负责保修。
(6)所购笔记本官方拒绝保修的机器不负责保修(官方会给出书面恢复,说明是人为引起的非机器质量问题)。而且此种情况送达于售后的费用需要由甲方承担。
(7)坏点保修请生产厂家关于坏点的保修规定。
(8)其他任何笔记本官方保修规则上标明的不负责包修的事项也不负责保修。
(9)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保修机器承诺,只在官方保修地点保修,不私自更换配件。
(10)请勿私自拆开机器,请勿撕毁机器背后螺丝上的标签,有以上行为的表示自动放弃乙方的承诺!
7、在以下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失误;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8、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签订日起即时生效。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甲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更好的更长的承诺,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甲方的承诺。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 ,蒋宏伟(以下简称甲方)与南京积盈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购买红木家具;空调等电气产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及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元整(含税费、运杂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数量以实际收货数量为准,按实际金额结算。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叁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额30%的定金。
2、产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工后,甲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不得拖延。经调试,检测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0%的货款。
3、10%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至来那个保证金支付给乙方。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30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甲方办公地点内
3、乙方负责装车运输,由甲方协助卸车搬入房间。
五、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产品分三次验收:
(1)、产品外观验收:货到甲方使用地点后,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必须到现场验收,否则视为所有产品外观无任何问题。
(2)、相关文件资料验收:乙方应在要求甲方对产品外观验收的同时还应随产品提供产品的'产地证明(如黄花梨的进口报关证书,产品的随机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如有文件缺失或不齐全现象,视乙方违约。
(3)、待整个产品安装,调试,检测使用后,视整个购买合同基本结束,进入质保期,有关事项按质保条例执行。
2、家具,电气等明细、数量详见清单。(由供方提供)
六、质量要求
技术标准:按ISO9001-20xx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
七、运输方式
运杂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八、服务承诺
1、全部货物经甲方验收后,乙方应及时听取甲方意见,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24小时内,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
2、产品在叁年内出现质量问题,如落漆、开裂、松动等,由乙方派人修复或更换。甲方在使用期间出现人为损坏问题,乙方负责修复,只收取甲方料工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上门服务),保质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未处理,需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全额负担。
3、质量保证期限:保质期从双方验收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时间为叁年。
4、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等情况,除按原厂正品进行更换外,由乙方负责双倍进行赔偿。
九、违约责任
1、保值期内,乙方按甲方通知后,如每出现一次24小时内不能及时上门处理质量问题的情况,乙方自动延长半年质保期并负责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逾期交货: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货款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3、如在成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而又无法补偿时,乙方除需在单价中调整,并在总金额中扣除外,还需给予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使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推迟付款:如甲方推迟付款,每推迟一天,甲方每天按合同货款总额的1%支付违约金。
6、由于甲方原因推迟交货,每推迟一天,每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乙方违约金。
十、毁约处理
甲、乙双方签订《购买合同》后若任何一方单方面撕毁合同,则毁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赔偿给受损方,自然灾难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毁约除外。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已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当地人民进行裁决。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买卖如下商品:
一、合同标的:
(1)买卖品名:
(2)买卖数量:
(3)品质规格:
(4)买卖价格范围:
(5)包装:
二、委托买卖期限:
三、甲方责任:
(1)甲方按照乙方每次最终传真件标明的品种、价格、数量、买卖期限,在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发布买卖公告。
(2)确定中标人后,乙方按照公告公布的合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且交易双方分别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的履约保证金后即意味着甲方已完成乙方的委托交易。甲方向乙方收取合同总额的 %的委托佣金。甲方佣金的取得从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3)购销合同的签定,由乙方与中标人自行签定,甲方起中介作用。在乙方与中标人签定的购销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出现经济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委托甲方买卖前,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对委托买卖的品种、数量、价格、品质要求、招标期限等内容进行确认。乙方的最终传真件标明的价格和数量作为委托甲方买卖的依据。
(2)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关于每次买卖价格、买卖品种和数量等内容的'传真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甲方公告后,乙方不得对委托甲方的买卖价格和数量进行任何变动。
(4)乙方自行与中标人签定购销合同,并向我网交纳相当于合同总额 %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额的 %的委托买卖佣金,并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5)对于乙方与中标人出现的贸易纠纷,乙方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
五、声明及保证乙方在此确认,甲方所属的《中国钢铁产业网》是乙方在合同委托期限内的合法委托买卖代理单位,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交纳保证金及佣金。
六、协议期限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双方可就延期问题重新协商。
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本协议期限届满;经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合同;
(2)本协议的提前终止不应影响合同双方于本协议提前终止日之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合同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九、其他:
(1)甲、乙双方的委托交易合同一经签定,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合同条款的修改,都必须经过甲、乙双方的同意,并以文字的形式加以确认。
(2)本协议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4)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鸿利养殖场所有人(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人: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电话: 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甲方自愿将自己的新密市平陌镇扎子沟村鸿利养殖 场内的猪(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鸡子,并包括鸿利养殖场内的一切建筑物及附属物全权委托乙方销售。
甲方用作质押的鸿利养殖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1、 畜禽养殖代码证:2、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 税务登记证:4、 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
该鸿利养殖场内的猪(长白、大约克、杜洛克)和鸡子,
在新密市菜市场等畜禽市场进行交易,价格随行就市,所得价款优先归还乙方代为清偿的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二、 乙方接受委托后按照畜禽市场价格尽快促成交易。
三、 在交易过程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鸿利养殖
场所有权交接等手续,保证畜禽交易顺利进行。
四、 甲方保证该鸿利养殖场产权清晰,无争议,如甲方
隐瞒事实情况,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五、 委托有限期为:
六、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本合同如
有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可依法向管辖区起诉。
七、 本合同自借款人甲方 未归还乙方 借款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_______________
依照《 第一条拍卖标的
委托人自愿委托拍卖人依法拍卖如下标的:(详见附件《拍卖标的清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保证对拍卖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所有权(处分权),并根据拍卖人的要求提供拍卖标的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说明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标的瑕疵。
第二条拍卖标的的评估与鉴定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评估的,可以委托______________评估,评估费用由________承担。
拍卖人认为需要对拍卖标的进行鉴定的`,可以:(1)自行鉴定;(2)委托______________鉴定,鉴定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鉴定结论与委托人声明的拍卖标的状况不相符的,拍卖人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条拍卖期限及地点
拍卖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在____________________举办的拍卖会上对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进行拍卖。
第四条拍卖标的的交付(转移)及其时间、方式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由________将标的支付(转移)买受人。
若拍卖标的由拍卖人交付(转移)买受人,委托人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载拍卖标的交付拍卖人,交付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交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交付后保管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五条佣金、费用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委托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________%的佣金,支付方式为________。
拍卖标的未成交的,委托人应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
第六条价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应在交割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拍卖成交款支付给委托人,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拍卖标的的撤回与撤除
委托人在拍卖开始前可以撤回拍卖标的。
委托人撤回拍卖标的的,应当向拍卖人支付如下费用:_______________。
拍卖人有确切证据证明拍卖标的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有权撤除该标的,并不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拍卖标的的权属状况与委托人声明不一致的;
2.拍卖标的存在委托人未声明的重大瑕疵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拍卖标的未售出的约定
因未成交或买受人未按约定交割等不可归责于拍卖人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售出的,委托人与拍卖人可以:(1)续签合同;(2)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委托人应在接到拍卖人通知之日起日内领回拍卖标的,超过期限未领回的,_____________。
第九条保密约定
拍卖人应当对委托人的(1)身份、(2)保留价及________________进行保密。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委托人不得参与竞买,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本合同所列各拍卖标的。
2.拍卖人不得擅自变更拍卖标的保留价,也不得低于保留价拍卖各标的。
3.拍卖人不得擅自将拍卖标的委托其他人进行拍卖。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拍卖人保管不善造成拍卖标的毁损、灭失的,应参照该标的保留价予以赔偿。
2.拍卖人没有确切证据撤除拍卖标的的,应承担以下责任: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或由________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提起诉讼。
未尽事宜,可依照拍卖规则。拍卖规则与本合同不一致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拍卖人:(盖章)____________
证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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