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什么都做不了。就国家和社会而言,这个规则就是法律;在学校层面,这个规定就是校纪。杀人犯之所以成为杀人犯,是因为平时过于放纵自己,法律意识淡薄。平时我们派出所抓过一些犯罪的学生。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问:“我现在可以走了吗?”也许你会问同样的问题。但你有没有想过违法犯罪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是要付出代价的?
因此,借此机会,我向同学们提出以下要求:
认真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习学校的学生道德修养细则,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遇到什么情况如何处理。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你必须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提前对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做出判断。同时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绝不允许每一个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在这里,我可以告诉同学们,派出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如有意外,可联系校警,向学校和班主任报告,并向110报警。我们的是你的保护者。但如果一味冲动地请校外的人来处理,事情可能会变得非常复杂,很有可能会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努力做到“谨慎”。“谨慎”就是谨慎,“”就是。“慎独”是指人在独处、无人监督的时候,以高度的自我意识,按照一定的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做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可能做好事,也可能做坏事。“慎独”是一种修养。细节决定成败,但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虽然一个人的穿着不能完全反映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但是奇装异服,奇奇怪怪的发型显然与学生的主流文化不符。我们每个人都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哪些方面是好的,哪些方面还欠缺,哪些人能相处,哪些人不能相处,哪些人应该尽量少接触。我们必须心中有数。
同学们,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我们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由之路。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努力做守法的好学生。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