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室由区局工作领导小组跟踪考核。
(2)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主要从思想品德、理论提高、管理能力、教育教学能力、研究能力、技能水平等方面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
(3)工作室设立“工作室优秀成员”、“工作室学习积极分子”等奖项并每期评出,以奖为主。
(4)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室成员考核标准,考核结果可作为教师评优评先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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