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本次共考核市部门(单位)24个,分别是:办、发改局(物价局、粮食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人防办)、交通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文广局(旅游局)、卫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地震局、规划办。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挂牌单位不单独考核。
二、考核指标
根据《XX县县委部门及群团组织 20xx 年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X办发〔20xx〕)58 号)文件精神,20xx年工作考核细则市直部门总分50分工作纳入20xx年度工作统一考核,分4项指标,占15分,分别是:情况3分;情况3分;情况6分;情况3分。
三、考核方式及得分排名情况
按照考核工作安排,本次考核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座谈汇报的方式进行,由考核人员对照20xx年工作考核细则,对各被考核单位审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考核,并结合平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具体得分排名情况为:办、发改局(物价局、粮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教育局、民宗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人防办)、交通局、水务局 、农牧局、林业局 、文广局(旅游局)、卫计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食药监局、地震局 、规划办。
四、考核结果运用建议
根据《XX县县委部门及群团组织 20xx 年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发〔20xx〕)58 号)文件精神,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占其中4项考核指标,因此,建议将被考核单位得分计入20xx年工作考核得分总分,统一进行排名奖励。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