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养好,遵纪守法,工作仔细负责。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肯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没有从事其他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4、农村低保户、特困户、(计生二女、女)困难户在能胜任此职位的,可以优先支配。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负责村内主要道路、河道塘边、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确保骆无垃圾、无积水、无积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负责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管理。
2、负责村主干路责任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入户收集,依据季节变化,由村会支配入户收集的时间,每天收集一次,收集率应达到100%。收集的垃圾运至村内垃圾坑,严禁乱烧乱倒。
3、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道路、便道及道岸两侧清扫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4、责任区内垃圾坑四周无乱泼乱倒垃圾杂物现象。
5、保洁员应爱惜环卫设施、工具。扫帚一个月配发两把,铁锹一年配发一把,以上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6、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村分管领导请假,并自己支配好替工人员。
7、保洁员在工作中要留意人身安全,因个人缘由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担当一切后果。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要签订合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合约一式两份,保洁员、村会各执一份。
2、保洁员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村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亮,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清洁卫生必需长期保持良好,决不允许弹。
4、不定期的环境卫生工作检查,核查保洁员工作落实状况。对三次检查均发觉保洁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停发保洁员的补贴。
5、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帮助垃圾装车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不接受村民正值监督,常常与农户发生冲突的。
四、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状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者年终奖赐予全额发放并适当赐予嘉奖。
2、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10元,问题严峻的扣20元。
3、保洁员应坚持全天巡回保洁,经检查发觉的骆杂物不得存留30分钟,每发觉一次扣5元。
4、严格根据操作规巢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赐予相应的惩罚和辞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