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考点人员配备培训到岗和履行职责的情况,督促按规定到位。
2、检查考点整体布局、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宣传布置、保密保卫、后勤服务等情况,不合要求的督促整改。
3、检查保密室是否符合要求,考试安全措施是否到位,保密保卫人员是否严守岗位,保密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4、检查安全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考生、送考人员的交通、饮食、住宿、休息等的安排管理和安全保障情况,及时督促工作到位。
5、检查组考过程是否规范,考风考纪是否正常,监考人员是否执行监考工作要求,各类违纪舞弊事件是否得到恰当处理。
6、在不影响考生答题的情况下,每堂考试应逐室进行巡回检查,配合考点处理好考试期间出现的问题,并将重大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并将文字材料交收卷人。
7、参与监督试卷的回收、清点、封存保管工作,确保试卷安全。
8、及时发现和总结组考中的情况,对所到之处组考工作的主要优、缺点及时通报,并提出今后工作的建议。
9、工作期间,要认真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不准开展与考试无关的工作和活动,
10、驻点巡视员要如实填写《考点工作测评表》,并综合考点情况提出测评意见。对被巡视单位的组考工作提交工作总结,如发生重大问题应写出专题报告上交。
11、切实保证试卷的保密与及时交接,距离较远的考点6月28日由巡视员将试卷送到学区封存,6月29日8:00分以前由巡视员查验后带到考点交保密员。其它于6月29日7:00前到教育局一楼领卷,确保当天8:10前试卷由保密员发监考老师,6月29日下午5:00前由巡视员将答题卷清点验收无误后交教育局后栋一楼保密室收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