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甲方将车辆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车辆作了充分了解,并经试车前提下,为保障双方共同利益,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品牌为 的车辆,牌照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以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转给乙方。
二、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该车车况标识认可,不得有其他异议。
三、过户转让等手续费用由 方支付,双方约定 日内共同前往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如因乙方原因未办理过户,过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甲方保证所售车辆是合法车辆,证件齐全有效。
五、乙方预付购车 定金/ 全款合计人民币 元,乙方必须在 月 日之前付清所有车款,在这期间,甲方不得再次销售该车,乙方逾期没交齐车款全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并扣除车价的 %的违约金。
六、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过户,转籍等手续,并提供由此而必要的相关手续及文件,若因乙方原因,该车辆未能过户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如果是办理按揭,必须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切按揭材料,若乙方不配合银行提供按揭手续甲方可以没收乙方车款定金并可以重新销售,一切后果与甲方无关。
八、若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执行前,发生不可抗拒因素致使交易无法进行,则即终止该协议的执行。
九、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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