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了开拓招工渠道,充分发挥老员工的人脉关系,解决公司拓展市场用工缺口,吸引更多合适的人才,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工需求。
二、适用对象:
本办法仅适用于介绍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的介绍人。
三、介绍条件:
1、被介绍的`新员工必须符合法定工作年龄,适合公司用工需要。
2、被介绍进公司项目的新员工只能有一名介绍人。
3、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如离职后再次进入豪展不再与任何员工人被介绍的关系。
4、本奖励办法时间截止到20xx年2月28日为止。
四、奖励条件:
1、新员工的介绍奖励必须是所介绍的员工在豪展工作满一个月方可奖励被介绍人现金200元整。(一次性奖励)五、奖励标准:
1、介绍人凡一次性介绍新员工在10名以上者,享有以上相关规定之待遇外,并且在以后工作中可以优先考虑加薪、升职等奖励。
六、操作办法:
1、在职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时,介绍人需一同前往人力资源部报道,由人力资源部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如无时间陪伴可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交由部门秘书统一保管带到公司总部备案。凡未按此操作办法进行操作,后期再补充登记的一律不给予奖励。
七、附则:
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办法自签发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