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全面贯彻煤矿安全生产红线规定。各产煤市、县安委会、各类煤矿企业要对照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煤矿安全生产红线管理清单,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机制,严肃查处触碰红线的企业和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