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什么行为是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行为

什么行为是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行为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情形有:

1.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3.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4.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14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