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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代理人推荐函居委会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法律分析:社区推荐的诉讼代理人,是由居委会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五十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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