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法律依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组织关系转出后,高校党组织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督促党员本人及时落实组织关系;对党员在转移组织关系中遇到问题和困难的,要协调接收单位党组织及时予以解决。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高校党组织可根据党员本人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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