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报警回执上一般会有报警群众的名字、机关对报警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接警的民警名字等内容。当报警的群众拿到报警回执时,就说明其所报警的情况已被机关知悉,并且已制定了受案登记表,该案件已被受理。当案件需要移送其他机关,初始受案机关会向报警群众说明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 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