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回执是指报案的机关()接受了报案人的报案,给报案人的一个回复。通常为立案回执单。立案回执单上主要要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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