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减备案和费减请求是两种不同的程序,费减备案是在事务系统上办理了备案之后,申请人名下的所有专利都可以向官方请求费减。请求费减是针对具体的某件专利,向官方提交费减请求书,告知官方申请人已经办理了费减备案,希望可以减缴费用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第三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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