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后是否可以共同持有户口本

离婚后是否可以共同持有户口本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离婚后户口本不能写在一起,但可以通过分户或迁回原户口解决。如果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可以按判决或调解分户或迁转手续。迁入户口需要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法律分析

不能。如果离婚后户口本继续写在一起,那么将不符合法律规定,所以离婚后户口本将不能写在一起。但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是可以使用分户,或者迁回原户口这两种方式来解决。

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当事人必须先取得当地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的同意方可迁入户口。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因此,在取得迁入地集体经济组织准许迁入的证明后,当事人应到现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娘家所在地的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因此,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原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拟落户的娘家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同意迁入的证明,到拟迁入落户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结语

离婚后,户口本不能继续写在一起,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分户或迁回原户口的方式解决。当一方不愿交出原户口簿时,可以按照判决或调解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迁出时需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迁移证件,最后在娘家所在地的机关办理迁入手续。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迁入城市需在3日内办理,农村为10日内办理,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和娘家所在地的同意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五十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五条 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