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处理程序可以暂停。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处理程序必须继续进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处理程序可以暂停,但必须在取保候审期限内完成。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限内无法完成案件处理程序,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被取保候审人继续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于被取保候审的人,可以暂停案件处理程序,但应当在所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案件处理程序中因被告人等原因需要中止的,必须在中止期限届满后重新开庭,继续进行审判程序。中止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必须重新依法立案审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被告人因故不能到庭应当出庭的,应当及时通知法庭,并说明理由。法庭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延期开庭;法庭认为其理由不正当的,可以拘传或者强制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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