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问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一、犯罪嫌疑人的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等强制措施,接受检察人员的讯问、搜查、扣押等侦查行为。
二、犯罪嫌疑人及家属要注意些什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36条规定,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亲友委托以后,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律师会见不要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因为作为家属肯定非常关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活情况、身体情况,当然更关心自己家人的未来前景。家属一听说律师要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肯定格外兴奋。尽管律师告诫多次,律师会见时不允许家属在场,但是有的家属就是死活不听。
有的看守所,可能把守不严,有的家属可能给看守所打过招呼,所以在律师会见时,他们可能尾随而进。家属一旦见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又哭又闹,又楼又抱,甚至递送钱物。一旦败漏,律师的麻烦就大了。若被监管人员或者住看守所检察室发现,律师净跟着给自己辩护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相关规定:律师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告人或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或家属的委托,担任被告人辩护人。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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