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细则》的内容有: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b. 意识消失;c. 各种活动均受到而卧床;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c. 不能工作;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a. 不能完全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c. 明显职业受限;d. 社会交往困难。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