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纠纷不受劳动仲裁受理,劳务纠纷属于劳务关系,适用民事诉讼法。劳动仲裁适用于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纠纷、辞职离职争议、劳动保护等。劳动关系基于生产要素结合,劳务关系基于双方约定。劳务关系适用民法、合同法、经济法,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主体为法人与劳动者,劳务关系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公民。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是否受理劳务纠纷
劳务纠纷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务纠纷属于劳务关系,适用《民事诉讼法》而不适用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受理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区别
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书面协议,也不存在口头约定,而是根据章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具有整分合一性质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应当认为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劳务关系。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结语
劳务纠纷与劳动纠纷有着明显的区别。劳务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而是适用民事诉讼法。劳动争议仲裁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纠纷、辞退与离职争议、劳动保护等。劳务关系是基于双方约定而产生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合同法和经济法。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而劳务关系的主体可以是法人、组织或公民。因此,在处理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时,需要根据不同的法律依据和主体资格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进行平等协商,依法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予以改正并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 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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