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合法收养手续,该人员不具备继承权,不算继承人。没有合法的收养手续即收养关系没有依法建立,没有法定的继承权的。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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