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交费50元至300元,财产分割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按0.5%。起诉时需预交费用,判决时确定费用承担方和责任比例。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50元至100元。
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若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无需另行缴纳费用;若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则需按照0.5%的比例缴纳费用。原告向人民起诉离婚时,人民会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在判决时,会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以及双方责任的大小,并由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
2、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