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要了身份证号,主要是作案件登记,不会产生什么不利后果。一是身份证号本身就不具体任何产生不利后果的功能,二是属于机关掌握,机关调取任何人的身份信息都很方便,也很正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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