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法律规定的变化和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现在可以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和出资比例,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的。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包括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股东资格证明等。注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符合股东人数、认缴出资额、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称和住所等条件。注册资本的变化降低了注册门槛,但仍需要一定经济实力。
法律分析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法律规定是什么?
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公司”。
2、允许自主约定首次出资比例,取消首期出资额至少需达到认缴注册资本总额20%的规定,理论上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均可以“零首付”。
3、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不再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允许自主约定出资期限,不再规定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的期限。
5、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6、实行年度报告制度。不再执行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二、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三、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最新的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对各位创业人来说应该是一个很好的信息,等于现如今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门槛已经大大降低。可是当事人应该知道,注册资本随后也是要用到公司的日常营运当中的,所以,注册公司还是应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的。
结语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法律规定的变化为创业人提供了更多便利,降低了注册门槛。然而,注册资本在公司日常运营中仍然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注册公司仍需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创业者应该充分了解相关法规,确保在注册过程中遵守规定,同时也要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九章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章 债权申报 第五十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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