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总支、 支部):
20xx 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 也是我们集团公司获得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第一个年份。 认真推进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 努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对于促进我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健康稳步发展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重大意义。
20xx 年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以理论和江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学习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 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 全面贯彻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第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三项工作格局”, 突出“三权监督工作”, 建立“六个制约机制”, 狠抓标本兼治, 落实源头治理, 争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实际成效, 努力保障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
一、 坚持“三项工作格局”, 巩固和发展已有工作成果
( 一) 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 律工作。
进一步贯彻近年来党、 , 中纪委、 省纪委及集团公司陆续出台的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系列规定。 今年春节前,、 省召开的治理送收“红包” 和奢侈浪费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 提出了“四个不能”, 即“一切有悖于公职人员 廉洁性的钱物都不能收, 一切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娱乐、 健身、旅游等活动都不能去, 一切用吃喝玩乐、 游山玩水的行为都不能有, 一切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 配偶和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情都不能做”, 各单位应当认真贯彻。 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今年应继续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 继续抓好严禁送收“红包” 和有价证券工作。 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以下单位和个人的现金、 有价证券:
一是不准收受直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送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二是不准收受主管范围内下属单位和个人送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三是不准收受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四是不准收受外商、 私营企业主送的现金和有价证券。
对用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 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的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 与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领导干部一样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2. 继续禁止集团公司机关干部或子公司机关干部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对违反规定报销的, 要责令退还, 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批准报销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 也要酌情处理。
3. 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配偶、 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 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 。 不论是现任领导干部还是已退出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 绝不能利用自 己的权力和影响为配偶、 子女、 亲属、 熟人谋私利。 根据中纪委的进一步规定精神, 结合我司实际规定: 不准相当于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 子女在异地注册登记后, 到该领导干部管辖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为他人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从中谋取私利; 不准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他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 己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这里重申集团公司闽煤党字〔 20xx〕041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即集团公司 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直系亲属在该领导任职单位管辖的区域: 不准个人从事设备、 器材、 原材料和劳保、 生活等用品的供销活动; 不准从工程的投标、招标和承包、 转包活动。
4. 继续狠刹奢侈享乐、 铺张浪费歪风。 禁止用进行高消费的娱乐和健身活动。 集团公司干部下基层应安排在单位食堂或所住宾馆就餐, 不得另 行到社会上的豪华酒店包厢就餐。
5. 继续执行中纪委第四次全会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廉洁自 律的五项规定。 今年中纪委进一步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不准动用企业资金以个人名 义或伙同他人买卖股票。 国企领导人员 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 律规定的情况, 并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 工会在安排职代会议程时要有这项内容, 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 二) 认真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继续重点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等违纪违法案件; 认真查办物资、 资金和用人等环节的失职渎职案件; 严肃查办侵吞国家、 企业和职工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 严肃查办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同时要坚决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要努力通过信访举报渠道发现案件线索, 对信访举报件或举报人反映的问题, 要以积极负责的态度来对待。 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放过每一个疑点, 能了 解核实的尽量了 解核实, 不要将信访举报件简单外转委托办理, 既要避免轻易主观否定匿名 举报问题的真实性,又要对恶意诬陷他人的举报信加以认真甄别, 对蓄意诬告他人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 都必须严肃查处。
纪检监察部门要提高办案能力, 考虑办案效果, 严格执纪, 防止存在瞒案不报、 压案不查, 执纪偏宽偏软和处分决定不落实的现象。 要按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及干部管理权限,认真查办自 己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对疑难案件的办理和有违法事实的案件, 要分别向上级机关请示汇报和向司法机关移送。 通过加大办案力度, 坚决遏制现象。
( 三) 继续抓好纠 正不正之风和端正干部作风工作。
一是继续纠正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 鉴于去年某些医院发生的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中的拿回扣现象, 为堵塞漏洞, 降低药品采购成本, 要求各矿区医院及省煤矿中心医院今年必须全面实行药品及药械设备集中招标采购, 集团公司 主管部门要负责加强对开展这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坚决堵住在药品采购中规避招标、 违规操作和收取高额回扣、 损害患者利益的漏洞。
二是进一步抓好违规设置“小金库” 的清理工作。 设置“小金库” 属于违法行为, 一经发现将被收缴国库, 有关责任人和主管领导也将受到严肃惩处。 “小金库”往往成为个别人从中牟利和送收“红包” 的来源, 其危害性不可低估。 财务、 审计、 纪检监察和办公室等部门要加强对下属单位是否设置“小金库” 的检查工作,一经发现就要立即取缔。
三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抓好党员 干部的思想作风、 工作作风、 生活作风、 学风和领导作风的“五风” 端正工作。 按照“八坚持八反对” 的要求, 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 干伍作风建设, 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 继续开展基层干部职工测评机关部门和机关中层干部活动。
二、 突出“三权监督”, 强化对物权、 财权和用的监督制约及效能监察工作
一要规范物资采购管理, 严防物资出入关口 和源头上的问题。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 《关于对物资设备实行集中招投标的规定》, 对已列入《集团公司招标比价办公室集中组织招标比价物资目 录》 的钢材、 建材、 煤专设备及缆线、 机电设备、 办公设备等, 都必须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招标比价。 此外, 对其他的物资采购也应实行相应的招标比价工作, 防止在物资采购过程发生问题。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应会同物资招标比价部门加强管理和监督。 凡大宗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 必须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与全程监督并在招标有关文件材料上签字。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必要的制度,确保这项工作按规范运作。 要求领导干部在物资采购招标问题上超脱一点, 管宏观不管微观, 做到一不打招呼、 二不递条子、 三不介绍关系户 、 四不干预具体事务。 努力建立一套可操作性强的办法,做到物资采购、 验收、 付款三个环节分离; 做到决策者不经办, 经办者不决策; 做到集中的权力分散化、 隐蔽的权力公开化; 做到有权者彼此受, 用权者互相受监督。 建立健全材料消耗“日 清、周累、 旬分析、 月 考核” 制度, 真正从制度上和源头上制约现象和跑冒滴漏问题的出现。
二要规范资金运作管理, 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权钱交易现象发生。 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规范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按程序批钱, 按制度用钱。 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重大决策、 重要项目 安排要经过必要的调研、 论证和集体讨论决策审批程序。 不准个人违反单位制度、 违反决策程序擅自 决定大额度资金运作, 不准巧立名 目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名 下或其他单位, 从中谋取个人利益。 各单位必要的应酬接待应通过正当的资金渠道, 并经组织程序运作, 严禁个别人通过私设帐外帐“小金库”, 以业务为名 搞暗箱操作, 从中牟利。 对违反规定不负责任乱担保乱投资给国有资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要追究相应责任, 给予经济和党政纪的处理。
三要规范用人机制, 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要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推进公开、 公平、 竞争、 择优的用人机制, 把组织考核同公开竞争结合起来。 坚持完善民主推荐、测验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凡多数人对被选拔干部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对干部的推荐、 提名 、 考察考核、 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 要根据文件的规定: “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任用企业干部时, 在按照管理权限任职报批之前, 应征求企业纪委、 监察部门的意见”。 要根据江总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讲话要求: “建立对干部的德、 能、 勤、 绩、 廉评价标准”。 今后在干部考核中, 要将廉洁情况作为一条重要条件来衡量。 要坚持和完善群众对干部的测评制、 干部任用前的公示制和干部上岗竞争制、考察预告制及轮岗交流制、 亲属回避制等办法, 通过健全各种监督制约机制, 克服用人方面的弊端和不正之风。
三、 建立和完善“六个机制”,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的思想教育、 制度规范、 监督制约、 查案惩处、 干部保护和廉政责任“六个机制”, 是省党代会作出的部署,我们应当以积极的态度加以贯彻执行。 在省里尚未出台“六个机制”具体意见的情况下, 结合我司实际, 提出一些粗步的意见, 请各单位加以贯彻。 反腐倡廉事关集团公司 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大局, 是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的共同任务, 必须按照的要求: “坚持统一领导, 党政齐抓共管, 纪委组织协调, 部门各负其责, 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的总体工作思路。 各有关部门都要扎扎实实地抓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的落实。
一是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机制, 帮助和保障党员 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重要手段, 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同志指出: “对绝大多数党员 干部要立足于教育, 着眼于防范, 对极少数分子必须严厉惩处。 ” 、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明确了 各级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的职责, 纪委要发挥廉政宣传教育的协调作用, 宣传、 组织、 新闻、 工团等部门都要根据的统一部署, 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中形成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今年要根据中纪委、 中组部、 中宣部的联合通知要求, 在党员 干部中广泛开展向汪洋湖同志学习的活动, 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 要带头参加学习和接受教育, 推动“学先进、 当公仆、 促廉政”活动的开展。 各单位还要认真开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专题教育,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材料》 和《贪污贿赂、 渎职侵权罪案警示》案例教育。 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要落实宣传教育材料的分发工作。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在第三季度的民主生活会上要将自 己开展学习汪洋湖活动和权力观教育的情况作为议题之一。 对一般党员 干部要抓好《公民道德建设纲要》 的宣传教育, 要求党员 干部在实践“爱国守法、 明礼诚信、 团结友爱、 勤俭自 强、 敬业奉献” 的 20 字基本道德规范方面作表率。 要通过以上思想教育活动, 增强党员 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意识。
二是建立和完善制度规范机制,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规范管理。 搞好反腐倡廉工作, 制度是保障。 要结合深化企业改革, 加强企业管理,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并以此来规范领导人的用权行为。 建立和完善适合母子公司运作的产权管理、 资本运营、 对外投资、 重大决策等制度; 建立健全会、 董事会、 监事会和经理班子的议事规则; 制订大额度资金使用、 物资采购、 产品销售、 财务管理、 建设工程招投标等管理办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 收入申报、 礼品登记、 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审计以及企务公开、民主评议干部等制度。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各下属单位, 要分别根据部门职能和单位实际, 着手考虑建立健全上述制度。 公司监察部门要协调各部门开展廉政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 在适当的时候,要检查这些制度的落实情况, 以真正落实制度规范机制的建立。
三是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强化对领导干部用权的监督。要认真吸取以往发生的问题的深刻教训, 努力从监督主体上建立和完善出资者监督、 法人治理结构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审计监督、 党组织监督、 职工群众监督、 职代会和工会部门监督及上级对下级管理检查监督的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 在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上, 应突出对领导干部和管理人财物等权力部门的监督, 尤其是搞好对一把手的监督, 抓好重大决策、 用人、 用钱和重要经营管理环节的监督。 要继续抓好规范的企务公开工作, 发挥职工群众的监督作用。 井巷工程的承包工作要继续通过完善招投标活动加强监督。 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应对合同的签订、 履行及对方资信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 职工工资奖金的分配应通过公开公布来接受群众监督。各级领导要乐于接受监督, 自 觉支持监督。
四是建立和完善查案惩处机制, 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不管什么人, 无论他的级别和地位高低, 都必须在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是党员 的都必须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违法违纪的必须受到惩处。 纪检监察部门在查案惩处工作上一定要严格依纪依法办事。 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工作, 要根据职能和职责, 坚决履行应有的职权, 不受情面和其他因素的干扰, 严肃查处行为。同时要及时将查处情况向同级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审计部门和下派的财务总监在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 应根据有关审计规定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情况。 要对瞒案不报、 压案不查的不良现象给予追究失职和渎职责任。
五是建立和完善干部保护机制, 切实保护致力改革者和秉公办事者。 各级党组织、 各级领导、 各有关部门都要注意切实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正当权益。 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 要认真履行保护职能, 对因致力改革和大胆管理得罪人而遭诬告的干部给予坚决保护。 要认真分清失误、 失职、 违纪、 违法及以权谋私和用权不慎的界限, 该查处的查处、 该教育的教育、 该提醒的提醒、 该保护的保护。 同时, 对怀着个人不正当利益而恶意诬告他人者, 决不能听之任之, 要给予必要的追究、 教育或组织处理, 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是建立和完善廉政责任机制, 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责任制。 各级领导要按照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和责任书的规定, 切实负起抓廉政工作的领导责任。 要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经营目 标责任制放在“三位一体” 的高度来抓。 按照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部署, 要围绕中纪委第四、 第五次全会提出的六个重点( 即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 不正之风严重、 群众反映强烈、 长期得不到治理的; 领导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 领导干部对自 己职责范围内的反工作不抓不管以致发生大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用人失察的), 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 按省里要求, 集团公司今年将开展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 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考核评议活动, 并通报考评结果, 以促进责任制的落实。 去年集团公司与各直属单位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有效期延续到今年底, 除个别主要领导岗位变动需补签订外, 其余不再另 行签订。 但集团公司直属单位与所管辖的单位和部门的责任状原则上仍实行逐年签订的办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 必须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努力开拓创新, 在思想观念、 工作方法、 自 身素质、 办事作风方面都力求与时俱进。要认真学习纪检监察战线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 响应出席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致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倡议。 根据《2001~2005 年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今后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 凡新担任分管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和新到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 半年内必须接受任职资格培训, 经培训取得任职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 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每年还要接受更新业务知识的培训。 为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技能和加强与审计部门的联合监督工作, 集团公司拟于今年五六月 份举办一期纪检监察和审计业务培训班, 各单位要确保通知人员 的到训率。 同时拟通过交流、 轮岗、 挂职、 跟班办案、 出外学习取经等形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活动。 此外, 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利用工余时间自 学法律、 企管、 金融、 财务、 WTO 等专业知识, 以不断提高自 身素质。 为检验各单位办案水平, 准备在年内开展一次办案情况及落实处理决定检查活动。 各单位要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生活, 按要求落实有关待遇, 为纪检监察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20xx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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