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纯属造谣,大熊猫不会吃人。虽然大熊猫也具有食肉动物吃肉的潜力,但它很少捕食动物或动物的尸体,大熊猫99%的食物都是竹子,可供大熊猫食用的竹类植物共有12属、60多种。
2、并没有发生过14年大熊猫吃人的事件,大熊猫偏爱吃竹子的历史至少已有600万年。在大熊猫的分布区里,大型的食肉兽很少,没有多少残尸剩首供它食用。如果它自己经常去捕捉鼠类等小动物,所得到的营养却常常不足以抵偿消耗掉的能量。大熊猫大部分时间则按部就班地依靠竹子维持生命,成为一辈子循规蹈距、依竹而生的动物。
3、目前并没有熊猫吃人的事件发生,可是大熊猫真的咬人。北京动物园从2003年到2016年,一共发生了4次大熊猫咬人的事件。如一名女大学生擅自翻越栅栏进入熊猫馆,企图与大熊猫来张亲密接触照,大熊猫“吉妮”咬伤这名大学生的右脚掌及踝部。一名男游客酒后跳进了熊猫运动场内,受惊的大熊猫“古古”咬伤了他的右小腿。所在,大家不要在观看的时候随意的吓它们戏弄它们,不然它们的攻击力可是超乎你的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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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吃了人会击毙吗
熊猫吃了人不会击毙。
其实在大熊猫伤人的时候,并不会击毙的,有饲养员就透露了实际情况,原来大熊猫伤人的时候就会采取鸣,打麻醉弹的方式进行处理,毙是不可能击毙的!毕竟国宝的称号真的不是白叫的!并且伤人之后还会对大熊猫进行安抚,是不是很是出乎大家的意料呢。
在14年的时候,一个县城里发现一只野生的大熊猫,为了对其实施帮助,决定将其捕获,但是对抗的时候,一位群众就遭到了大熊猫的攻击,小腿被咬成了残疾,当大熊猫咬住的时候死死的不松口,最后还是大家把眼睛蒙上才得以松口,最后的结果就是国家赔偿将此事了结。
大熊猫简介:
大熊猫(学名:Ailuropoda melanoleuca):属于熊科、大熊猫属的哺乳动物。仅有二个亚种。雄性个体稍大于雌性。体型肥硕似熊、丰腴富态,头圆尾短,头躯长1.2-1.8米,尾长10-12厘米。
体重80-120千克,最重可达180千克,体色为黑白两色,脸颊圆,有很大的“黑眼圈”,标志性的内八字的行走方式,也有解剖刀般锋利的爪子。大熊猫皮肤厚,最厚处可达10毫米。黑白相间的外表,有利于隐蔽在密林的树上和积雪的地面而不易被天敌发现。
生活在海拔2600-3500米的茂密竹林里,那里常年空气稀薄,云雾缭绕,气温低于20℃。有充足的竹子,地形和水源的分布利于该物种建巢藏身和哺育幼仔。大熊猫善于爬树,也爱嬉戏。爬树的行为一般是临近求婚期,或逃避危险,或彼此相遇时弱者借以回避强者的一种方式。
大熊猫每天除去一半进食的时间,剩下的一半时间多数便是在睡梦中度过。在野外,大熊猫在每两次进食的中间睡2-4个小时。大熊猫99%的食物都是竹子,可供大熊猫食用的竹类植物共有12属、60多种。野外大熊猫的寿命为18-20岁,圈养状态下可以超过30岁。
曾经那个见自家羊被咬死后,怒杀大熊猫的王文林,如今现状如何?
大熊猫在很多人的眼里,向来是极为温顺可爱的存在。然而实际上,野生状态下的大熊猫只有可爱的外表,而并没有温顺的性格。一旦受到惊吓或者被激怒,它们残暴的一面就容易暴露无遗。除此之外,在它们处于极度饥饿状态下的时候,也可能并不单纯会选择去吃素食,而是会跟其他猛兽一样去吃肉。接下来要给大家介绍的内容,就跟一只大熊猫有关——为了给自家羊报仇,他怒杀大熊猫并将其解剖。那么,这个残忍杀害大熊猫的人是谁呢?后来又怎么样了呢?
一、发现羊被咬死后,他怒带武器去寻找凶手
2014年的某一天,一个生活在云南昭通市盐津县龙台村的名叫王文林的男子意外发现自家养的一只羊被某种动物给咬死了。这可把他给气坏了,毕竟再怎么说,这羊可算是他家的一项收入来源。就算是死上一只,于他跟家人而言,都算是巨大的损失。不过刚开始的时候,纵使他颇感恼火,却也只好选择加固羊圈。本以为这样一来,此种情况就不会再次发生。结果没成想,再他又一次去羊圈查看的时候,却赫然发现刚被加固的羊圈竟然出现了被毁坏的情况。于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恶气的他,便叫上自己的弟弟王文才并带着支和猎狗去寻找凶手了。
二、发现野生大熊猫后,他连开数将其击毙
在王文林家附近,有一个长有很多树木的密林。经过一番思考,王文林认定凶手只可能会躲在那片密林之中。于是,为了替自己养的羊报仇,他便放开猎狗去帮自己寻找凶手。结果没过多久,猎狗就发现了一只正蜷缩在一堆树枝间的动物。刚开始的时候,王文林和王文才并不知道那是什么动物,只是听到猎狗在宠着它狂吠,便抬手就给了它一。结果在打中那个动物并走近细看后,才发现它竟然是一只野生大熊猫。若是换成别人,在看到国宝的时候,肯定就选择先对其实施救援了。可王文林则没这么做,而是带着弟弟又疯狂地朝着大熊猫开了几,直至将其击毙。
三、事后残忍将大熊猫解剖,并将它的尸体零部件进行了秘密售卖
将大熊猫射杀以后,王文林和弟弟王文才便将其尸体给搬运回了家。之后为了弥补自己的损失,他们先是将这只大熊猫给残忍地肢解了,然后又秘密将它的肉卖给了一个名叫李克全的人。接着对于剩下来的皮毛和骨头,两兄弟则做了自行均分的处理。本来做完这些事情后,王文林的火气消了大半,甚至还为卖肉多赚了点钱而感到沾沾自喜。殊不知接下来等待他们的,竟然会是牢狱之灾。
四、事情暴露后他方逮捕,不仅没挽回损失而招来牢狱之灾
原来在王文林和王文才秘密将熊卖给李克全后,李克全为了回本和多赚一笔,又将熊分次卖给了其他人。结果其他人在销售熊的过程中,被群众举报到了警方那里。于是,警方迅速出击,一下子就将涉案人员全部都给逮捕归案了。后来王文林和王文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有期徒刑十一年,而且与此同时,他们还得缴纳一万元的罚款。
五、如今这么多年过去了,他依然在牢狱里为自己曾经的所作所为服刑
随着时间的推移,距离王文林和王文才兄弟入狱已经有几年时间了。相信此时的他们,应该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处。只不过因为服刑期还未结束,所以他们不仅现在仍在服刑,而且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还得继续服刑。可惜任凭他们再服刑多少年,也无法令那只野生大熊猫起死回生。要知道那时我们就已经很难在野外找到野生的大熊猫了,好不容易发现一只,还被这对兄弟给弄死了,实在太可惜了。
结语:
可能很多人会以为,王文林和王文才兄弟二人是因为不知道大熊猫是国宝,所以才会选择杀了它而替自己养的羊报仇的。但是实际上,情况明显并非如此。首先,他杀大熊猫的时候已经是2014年了,这个时候再说不认识大熊猫,那岂不是睁着眼说瞎话?其次,若是不认识大熊猫的话,又怎么可能会在杀了它之后采用极为隐秘的方式将它的肉给销售出去呢?由此可见,这对兄弟并非是因为无知而犯下了大罪,而实在是因为一时气愤故意犯下的罪行。
2014年云南猎杀大熊猫案,莽夫一,长江以南再无大熊猫,凶手是何人?
2014年12月3日,家住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普洱镇龙台村的王文林一觉醒来,照例去看他家羊圈里的羊。这一看肺都几乎气炸,原来羊已经被咬死了一只。这也太倒霉了!一只羊对农民来说可不是个小数目,王文林这个气啊,他决定了,不管凶手是狼是虎还是熊都要杀了它,便在羊圈旁安放了一个捕兽的套子,并且擦拭了自己的火药,装填了弹药。
12月4日早上他起了个大早,带着火药就去了羊圈,只要看到被套住的野兽就打算兜头一,谁劝也不好使。去了现场一看,才发现套子已经被崩断,怒火攻心的王文林立刻便要带着追进山里。正在这时,弟弟王文才打来电话,说在屋后的山林里发现了野生动物的脚印。原来两家住得并不远,昨天王文林家羊被咬死的事全村人都知道了,所以弟弟也在帮他留心周遭。挂断电话,盛怒的王文林立马赶去汇合了王文才,两个人、两条追进了山里。
他们顺着脚印一路急寻,很快就在龙台村水打沟附近发现了一只晃动着两胯、憨憨向前移动的动物。是大熊猫!全世界大概无人不识大熊猫吧,王氏兄弟当然也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普通人看见熊猫,知道这是牢底坐穿兽,肯定会带着温情、猎奇甚而敬畏远离它;
然而遗憾的是,被愤怒冲昏头脑的王文林却认定了就算对面是只老虎也要一毙掉,放下根本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王文林连开两,巨响过后,熊猫倒地毙命。
两人将大熊猫抬回家,用最快的速度放血、剥皮、肢解、剔骨、切块,所有的工作在当天下午三点之前全部完成。15时许,王文林就打电话跟李克全联系出售大熊猫毛皮及肉类。当晚11点来钟,兄弟俩驱车赶到离家约5公里远的串丝村附近的公路,两人将70斤左右熊、4只熊猫脚掌出售给了等候在此的李克全,一共卖了4800元,钱货两清。
至于大熊猫毛皮,可能还有一些肉,归了王文才。另外的肉、腿骨2根、头骨2块、熊胆1只及熊炼的油脂等,都归了王文林。
再说李克全,他把肉和熊掌藏匿在水富县两碗镇的家中,一天之后,将4只熊掌卖给了四川宜宾的王彬,将大熊卖给了吴基超,这是12月6日的事。
吴基超又将大熊分别卖给了王正平、秦祖根、杜锡才等三人,至此这只可怜的大熊猫被倒卖完毕。
2014年12月31日,水富县森林太平镇派出所接到举报线索后,赶到吴基超家中,秒查获疑似熊8.5公斤及一批冰冻的野生动物死体,吴基超束手就擒。当日,水富县森林升级此案为刑事案件侦查,这就简单了,顺藤摸瓜,所有人全部落入法网。
一共九人:王文林、王文才卖给李克全,李克全卖给吴基超肉,后者卖给王正平、秦祖根、杜锡才共三人;李克全卖给王彬熊掌,后者送给其哥、弟各一只熊掌(二人未判刑),另外一只可能卖给了一个叫吴静的人。
他们的判决结果已经在上篇《19年陕西猎杀大熊猫案》最后写到,王文林判13年,并处罚金1万元;王文才判11年,并处罚金1万元;其余6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4年不等,处罚金6000~2000元不等。有人嫌王氏兄弟判得轻了,据水富解释,这一方面是因为二人捕猎和出售大熊猫属于偶然,二是他们是苗族兄弟,还保持着打猎的习惯,故在量刑上有所体现。
案件落下了帷幕,但背后的故事并没有说完。
第一,这只因为身亡才引起关注的大熊猫,此前已经在当地人面前数度露出真容,但没有人往上面报告。
龙台村梅子坝村民小组村民朱才云说,二月份他去打笋子时就看到一大坨粪便,里面都是竹叶。他很害怕,急忙下坡走了。回来告诉别人,有人说,“野猪不吃竹子,只吃笋子,熊猫才吃竹叶。”另一名村民明兴贵也说自己三月份掰竹笋的时候看到一坨屎,有点带草色,而且言之凿凿说发现了一只动物,“圆坨坨的,好大,有点像熊猫”。
第二,这起猎杀大熊猫事件仅仅发生在5年之前。
50年前你说不认识大熊猫还情有可原,5年前你说不认识,恐怕三岁小孩子也不会相信。全世界无人不识的活化石,王氏兄弟又怎么可能不认识呢?但明知如此,他们仍然悍然开,一方面固然是心痛羊的惨死,另一方面恐怕也确实起了贪心。2015年初全国活羊价格不会超过1000元1只,作为养羊人他们不可能不知道市价;而从杀熊猫后他们轻车熟路的肢解熊猫、联系买家来看,他们显然更知道熊猫的价格远在活羊之上。这说明什么?说明作为山民的他们,早就有人联系过他们买卖熊了。
所以,有人因为活羊之死而同情王氏兄弟,这是错误的结论。他们就是贪财了。然而,他们毕竟不像别的猎杀熊猫案件中那样事先经过长达数月的周密谋划和安排,从一开始就打算对大熊猫下手,毕竟只是因为偶然遇到大熊猫才一怒开,这两者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第三,被猎杀的这只熊猫是云南省发现的第一只野生熊猫。
案件中各被告到案后,其手中的大熊猫制品自然也随之被没收,这些制品最终被送到了位于昆明的云南省濒科委鉴定中心,通过DNA鉴定证明全部来自同一只大熊猫。同时专家组确认,这是长江以南首次发现野生大熊猫的踪迹。
也就是说,在大熊猫研究持续了几十年的今天,在大家都接受“大熊猫分布于长江以北的四川、陕西和甘肃”这个结论之后,这只大熊猫的发现有可能会重构现有的结论。事实上,DNA鉴定刚出炉不到一个月,国家林业局便研究决定,对昭通市具有大熊猫生存条件的绥江县、盐津县、水富县等4万多公顷林区,展开“是否有大熊猫资源”的专项调查。
理论上,熊猫属于更新世南方动物群,在云南乃至越南、缅甸北部都应该是有分布的。龙台村属高寒山区地带,辖区内拥有大量天然原始森林资源,有各类竹林面积更高达11356亩,这些都符合大熊猫的生存条件。如果这只熊猫不死,如果王氏兄弟及时报告,那么通过跟踪熊猫的踪迹,也许能有天大的惊喜。一言以蔽之,一旦证明了这只野生大熊猫是昭通市的土著熊猫,那就不但是云南省的,更是长江以南的骄傲。
第四,是这只大熊猫的价值。
因为它已经死亡,专家只能通过采集的粪便、毛发等推断,它是渡江而来。我们看看它走了多远?
目前发现的大熊猫都生存在长江以北,所以这只熊猫渡的江是指长江。云南水富县与四川宜宾市隔江相望(犯罪嫌疑人王彬人便是宜宾人),盐津与水富都属于昭通市下辖,专家推断,这只大熊猫就是来自宜宾山区。
研究发现,大熊猫可以泅渡到河流对岸,盐津、水富等县靠近宜宾,气候类似且山高林密,林下也生长了大片箭竹、筇竹,具备大熊猫生存的条件。长江宜宾段宽200~300余米,大熊猫坚定的渡江而南,而根据地形图来看,它实际上不止渡一条江,它多半还同时渡过了宽200余米的金沙江、宽100余米的南广河和宽50余米的关河,即使按驾车路线,行程也长达100公里以上。不得不说,团子确实厉害!
最重要的是,这是一只野生的雌性大熊猫。云南濒科委司法鉴定中心博士王文智说:
雄性熊猫通常留在妈妈身边,而雌性熊猫则会被妈妈赶出来繁衍后代。这只大熊猫很可能是渡江来此地繁衍的,却被猎杀,这将影响到整个种群。
这只雌熊猫路途迢遥地来到盐津县,当然有可能因为找不到心仪的公熊猫而孤独终老,但更有可能成功吸引来盐津周边的公熊猫——如果有的话,或者引得另一只长江以北的公熊猫一路追随而来,无论哪种情况,都有可能繁衍出一个熊猫家族,从而存续上云南远古的巴氏大熊猫分支。这个重任一旦完成,那仍然是云南省以及长江以南的骄傲。
可惜,纵有千般好,又怎奈莽夫一!历史曾经选择了盐津,但被一打断了。直到今天为止,云南也只发现了一些珍贵的大熊猫化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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