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3、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等4、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5、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6、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7、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8、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9、以前曾起诉离婚的,应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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