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伪劣化肥罪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生产假化肥或销售失效化肥、以不合格化肥冒充合格化肥,造成较大损失均属此罪。
法律分析
生产伪劣化肥罪既遂的判刑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该罪行指的是生产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或失去使用效能的化肥,或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化肥冒充合格的化肥,造成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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