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主体双方同时变更情形: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可以继续履行原合同,劳动合同继续有效;要求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解雇是否有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辞退员工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未签订劳动合同,不影响赔偿,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企业违反规定无故辞退员工的,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是企业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的,公司不用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二、公司成立子公司,如何重新签劳动合同?
公司新设立了子公司,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一份三方的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协议都是合法的操作。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变更工作单位的,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在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计算经济补偿,之前公司工作年限也算到经济补偿年限内。
三、15年员工最新辞退补偿标准是什么
15年员工辞退补偿标准如下:
1、如果有正当理由或者协商一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算;
2、如果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涉嫌违法解除,就要按正常补偿标准的二倍对劳动者赔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单位应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责令加付赔偿金;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企业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是企业的法定义务,如违反该项义务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支付经济补偿;
(2)如果企业仍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4、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而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情形下,除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企业改正以外,如果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那么企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企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下,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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