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不需要在离婚协议中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订立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双方自愿、合法、真实,并由律师或专业人士起草或审核,以确保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避免未来损失。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是否要体现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的,所以离婚协议书中不需要载明婚前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如何订立婚前财产协议
首先,双方必须出于自愿订立财产协议,不能隐瞒、欺诈、胁迫,也不能乘人之危。基于不真实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协议是无效的;
其次,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属于夫妻所有的财产不能成为协议的客体;
再次,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财产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最好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来起草或者审核财产协议,以避免因起草时不慎而给将来造成巨大损失,达不到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目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不需要明确载明婚前财产。订立婚前财产协议时,双方必须自愿、真实、合法地达成协议,并且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财产。为了确保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起草或审核财产协议。这样可以避免未来可能造成的巨大损失,达到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