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抵押物评估价和市场价不符,可以要求评估机构重新评估,或者提供证据证明市场价。如果银行拒绝重新评估或不认可证明,可以向起诉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三百零一条,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财产的评估,抵押财产的评估结果反映的市场价值是抵押权债权数额的约定价。如果抵押物价值减少导致无法抵押,抵押权人可以要求追加担保或解除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二条,担保财产的评估应当公正客观,反映当时的市场价值。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向评估机构申请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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