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体滑坡国家如何补偿,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具体看当地或国家的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规和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并向当地驻军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通报。因而,预警信息应当由当地以正规形式明确发出,各部门根据当地发布的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建立联动机制。山体滑坡的防灾救灾工作,涉及监测、预警、处置、救灾等方方面面,需要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只有在当地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单位整体联动、主动作为、积极应对,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山体滑坡造成的损失。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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