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破产清算工资的新规定?

破产清算工资的新规定?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标准是:工作满一年的,给予一个月的补偿金(月平均工资)作十年后给予十个月的补偿金。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发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日期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无法证明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为劳动争议之日。公司破产,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补偿员工的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员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助、抚养费,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规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补偿按工龄计算: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六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不足六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人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