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一般由所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及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管理。《食品安全法》规定,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职责由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二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