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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滑坡因山体滑坡房屋可以申请拆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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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山体滑坡房屋搬迁需填写要申请。

因为地质灾害造成的房屋拆迁,直接到乡建办去办理填写村镇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申请书。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一、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

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要求,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各地要以县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一亩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34平方米;人均耕地一亩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宅基地的法律规定

关于宅基地的规定:宅基地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召开会议统一进行讨论审批分配。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三、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怎么认定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为:1、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有效;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如果符合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应当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3、农村本经济集体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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