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一七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普票红字怎么作废

普票红字怎么作废

来源:五一七教育网


普票红字作废方式如下:

1、如果需要作废的未跨月,并且对方未认证,可以由销售方在系统中直接作废。

2、如果跨月,或者对方已经认证,需要由销售方申请开具负数冲减,并提交《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

3、购买方也需要将所有联次的纸质退回销售方。

负数冲减的步骤如下:

1、打开开票软件,进入“管理”界面,点击“红字信息表”中的“专用红字信息表填开”。

2、根据对应蓝字专用抵扣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选择已抵扣,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代码和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选择未抵扣,需填写蓝字代码和号码,选择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开界面。

3、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信息根据原蓝字进行填写,确认无误,点击“上传”。

4、销售方申请填开红字信息表。需填写蓝字代码和号码,选择填开日期,点击“下一步”。

5、税务人员根据申请单开出“红字通知单”,企业拿到通知单后即可开负数。

综上所述,普票红字作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符合税收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同时也需要加强管理和培训,避免出现错误和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二十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

已经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