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倒塌的房屋可向申请补偿,补偿标准根据房屋价值等因素确定,应组织重建或修缮受灾房屋,重点帮扶困难家庭。征收拆迁倒塌的房屋可向征收人申请补偿,补偿标准参照房屋结构、折旧程度、周转条件等因素确定,奖励性补偿费不得随意更改。
法律分析
问题解答:
房屋因自然灾害而倒塌的,可以向当地申请补偿,补偿标准需要根据房屋价值等因素进行确认。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
房屋因征收拆迁而倒塌的,可以向征收人申请拆迁补偿,补偿标准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如下: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拓展延伸
房屋倒塌后的国家补偿标准:法律规定与实施措施
房屋倒塌后的国家补偿标准是指在房屋倒塌事故发生后,国家根据法律规定对受灾房屋的损失进行补偿的一套标准和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当房屋因自然灾害、建筑质量问题等原因倒塌时,受灾房屋的所有者或使用权人有权向国家提出申请,申请获得相应的补偿。国家补偿标准的确定通常考虑到房屋的价值、损失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并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核定。在实施方面,国家会建立专门的补偿机制和程序,确保补偿申请的公正性和及时性。同时,相关部门还将加强对房屋建设质量的监管,以减少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安居乐业。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屋因自然灾害或征收拆迁而倒塌的居民享有相应的补偿权利。补偿标准将根据房屋价值、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确认,并由相关部门评估和核定。同时,将统筹研究制订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重建或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并对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国家补偿标准的确立和实施将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居民的安居乐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
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