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章程没有明确规定的话不需要股东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就可以决定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方向性的指引)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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