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年,县在县委和上级的领导下,在县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品质山城、秀美乡村、幸福”的战略部署,坚持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贯穿于检察工作中,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队伍建设与自身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紧扣中心促发展。自觉融入全县中心工作,积极为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出台《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品质山城、秀美乡村、幸福”建设若干意见》,增强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参加全县重点工程、重大实事项目建设工作,向磐新线公路改建等县重点工程派出廉政监察员,全程跟踪监督;会同国资、财政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预防监督等机制,通过民事督促起诉等方式,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追回流失国有资产118万元。结对帮扶优服务。
认真分析全县经济工作形势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新要求,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尽力为联系企业、乡镇做好服务工作;及时介入重大敏感案件处理,把握好法律界限,维护好企业合法权益;与县新城区管委会开展检区共建工作,形成检区互动,共促发展的良好局面;院班子成员参与农村“两富”局级指导员工作,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开展大走访活动、“三集中”活动和“三新”主题实践活动,以点带面,切实做好保障民生、服务群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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