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申请者要把户口落在人才市场,应先把自己的档案调到社保缴纳区的人才市场。具体调档流程为: 在迁入地人才市场申请调档函;拿调档函到档案所属地申请调档;档案迁入后,申请《同意落户证明》。若申请者原户籍在省外,需先回原户籍办理《迁移证》,再回迁入地办理户籍。办理步骤为:落户审核通过后,前往落户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再回原户籍派出所,用《准迁证》换取《迁移证》;
拿到《迁移证》,去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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