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可以考。
但是不可以报系统的公务员: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被机关侦查、控制的;
(三)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政权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担任人民的情形。
法律依据:
《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
第三项任职资格中规定:”招录(聘)为公务人员。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应作为其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参考。“也就是只对失信本人有,对其子女并无规定。所以如果是考生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肯定会被考公务员的。不过,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一般是不会影响孩子公务员政审的。扩展资料:根据国家颁布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录用过程中,“考试”之后的环节是“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这里的“考察”就是公务员录用中的政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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