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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的基本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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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任意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可以由一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多人也可实施;必要共犯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犯罪,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

2、事前共犯与事犯

事前共犯是指事前有通谋的共犯,即共犯人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共同犯罪故意。事犯即指事前无通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着手实行之后,在犯罪过程中形成的。

3、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犯也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所有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分工问题。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教唆犯、帮助犯等。

4、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为实施某种犯罪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即告解散。特殊共犯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即犯罪集团,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共犯的分类形式是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的,某一共同犯罪,可能属于多种的共犯形式。

一、犯罪集团有主犯是不是要对从犯的所有罪行负责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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