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的效力认定:
1、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且房屋转租合同依法成立的有效;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房屋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
一、转租房屋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转租一般需要的材料如下:1、房屋租赁合同;2、承租人的身份证明;3、房屋转租合同;4、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材料。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二、商铺转租有哪些风险?
商铺转租可能产生的风险如下:
1、房东没有同意转租,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2、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商铺,造成商铺损坏;
3、可能存在的其他法律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转租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自行转租的法律后果是签订的转租合同可以被出租人解除,并且要向转租合同的相对人承担约定的违约责任。因此,转租房屋一定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当然,自行转租房屋后,如果出租人对该转租行为予以追认的,也视为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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