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无论另一方是否再婚,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处理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依据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要另行起诉,并具备法定事由,如一方患病无力抚养、虐待子女等。父母协议变更抚养关系也可被准许。离婚后,子女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抚养问题,将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大利益原则判决,并尊重已满八周岁子女的真实意愿。
法律分析
离婚后,无论另一方是否再婚,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若对方同意,则可以进行变更。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否则人民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一、处理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一)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二)具有法定事由,应予支持变更抚养关系。具体的法定事由: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应予支持。此外,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离婚后,无论另一方是否再婚,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若对方同意,则可以进行变更。但如果对方不同意,除非不直接抚养方有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不适宜继续抚养孩子,否则人民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处理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最高人民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人民不会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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