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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罪名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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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虚开的行为包括: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法律客观:

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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