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税的条件: 1、工作疏忽造成技术性差错而造成多缴或误缴税款; 2、征收过程中形成的汇算清缴退税、结算退税、减免退税及调整和调整税率退税; 3、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税款义务,税版务机关按照规定权应给付扣缴义务人的代扣、代收手续费; 4、其他情况。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Copyright © 2019- 517ttc.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8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