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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诉讼费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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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决定。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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