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判决上诉期起算时间为当事人接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对于不服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为30日,可申请延期的,由人民决定是否准许。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上诉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由人民决定是否准许。逾期不上诉的,一审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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